•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9:41:05 股吧网页版
友车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舒慧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自 2024 年 4 月起,本人担任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舒慧生先生,1965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曾任东华大学理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院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为东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4 月起,当选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6 6 0 0 2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每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议案内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会议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时,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参加了上述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审议的议案投赞成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通过参加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审计进展沟通会议、审计结果沟通会议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资料认真研读,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以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
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科创板软件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以此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互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符合有关规定。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及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同时,本人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建议。

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将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沟通汇报,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