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发行保荐书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赛恩斯”)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分别简称“《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王耀和袁联海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8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
决策程序的说明......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8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0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说明.... 17
六、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说明...... 20
七、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
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22
八、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
的核查意见...... 22
九、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24
十、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33
附件:...... 36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王耀和袁联海。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王耀先生: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和参与了京源环
保 IPO、新通药物 IPO、雪天盐业 IPO、中银证券 IPO、华慧能源 IPO、仙迪股
份 IPO、波斯科技 IPO、京源环保可转债、法本信息可转债、艾华集团可转债、平安银行可转债、科力尔定增、宝莱特定增、木林森定增等项目。
袁联海先生:金融财务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了则成电子 IPO、绿通科技 IPO、华利集团 IPO、远望谷并购希奥信息、红日药业重大资产重组、新华医疗并购远跃药机等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何嘉勇,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何嘉勇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负责或参与了上海沪工 IPO、锦和商业 IPO、国航远洋 IPO、金润股份 IPO、千岸科技IPO、首帆动力 IPO、国航远洋再融资、柘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上海医药换股吸收合并等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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