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1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39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及制定
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一、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或”调整为“或者”、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
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基于前述情况,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对照详见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赛恩斯环保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赛恩斯环保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
人。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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