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6-019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披露
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因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司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公司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与兴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信息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 储 金 额
名称 (元)
赛恩斯环保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36816010010029
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司 长 沙劳 动 路 支 行6667 -
(已注销)
赛恩斯环保股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75594631381011
份有限公司 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司长沙麓谷支行 8 746,216.11
目
长沙赛恩斯环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
保工程技术有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43160188801300 7,076,664.05
限公司 保设备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司长沙湘江中路支行 1899977
项目
山东龙立化学年产 100000 吨/年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36816010010037
有限公司 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 司 长 沙劳 动 路 支 行4204 -
(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5946313810118,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专户余额为 746,216.11 元。该专
户仅用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0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20/年/月/
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履行其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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