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丁方飞先生,生于1972年1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博士学历。1994年9月至2002年9月,任醴陵市第五中学教师;2005年4月至今任湖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院长助理,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科学学位研究生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湖南省财务学会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理事、湖南省财务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湖南省会计学科联盟理事和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委等学术性职务,曾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会计学访学;曾获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湖南大学优秀教师、优秀党员等荣誉。现任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明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2026年3月任赛恩斯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
的独立性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关于公司定期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以通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式参 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
次数 次数 加次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数
丁方飞 7 7 3 0 0 否 5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作为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董高薪酬、股票授予与归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听取了各期内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相应指导。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预先审核,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和建议,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