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九州一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对九州一轨的持续督
导跟踪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九州一轨签订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2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交易所备案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构核查,九州一轨在持续督
3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
公告 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4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或相关当事人未发现违法违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5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等方式,了解九州一轨业务
情况,对九州一轨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董高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亲属存在违规交易的,保荐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机构敦促公司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及北京证监局主动汇报
并完成整改工作,保荐机构
督促九州一轨加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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