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九州一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 2025 年 1-6 月(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对九州一轨的持
续督导跟踪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九州一轨签订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相关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2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本持续督导期间,九州一轨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
3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公告 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4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或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5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等方式,了解九州一轨业务
情况,对九州一轨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保荐机构敦促上市公司及其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要求
项承诺 ,切实履行起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敦促九州一轨持续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严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保荐机构敦促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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