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为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迅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就龙迅股份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8.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8.65 元/股(含)。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67,47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3,727,285 股的比例为 0.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6.48 元/股,最低价为 44.0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201,883.1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不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本次公司申请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分派的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1,915,593.7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42,692,314.79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051,604,944.46元。
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40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 133,327,68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867,474 股后的股份数为 132,460,208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758,616.3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80.1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截至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 133,327,68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867,474 股后的股份数为 132,460,208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 52,984,08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86,311,765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新增股份 399,603 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 133,327,682 股增加至 133,727,285 股,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综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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