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上已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FENG CHEN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未能解除限售的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0.00元/股调整为35.27元/股;回购注销数量由149股调整为286股。
苏进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7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苏进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王瑞鹍先生、杨家芹女士、高云云女士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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