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公司”)于 2025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9,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 61,75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 777,642,000.00 元。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79,833,781.03 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506,826.42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4,073,045.3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1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期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2 月 26 日为经授
权的闲置募集资金可补流期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暂时补流尚未使用的资金转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来将通过本次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补流。
三、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
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具体事项。
本次拟开立的募集资金补流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江苏艾迪药业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江苏银行股份有 90030188000138108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扬州分行
江苏艾迪药业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4902448810003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扬州分行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甲方: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 (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账号为 90030188000138108,截至 2025 年 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