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凤英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迪药业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及《艾迪药业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迪药业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艾迪药业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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