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5 20:10:01 股吧网页版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9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
拟与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普”)共同以现金
方式合计向参股公司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
普医学”)增资1,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增资3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
资本350.00万元,北京安普拟增资6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00
万元。双方为按原持股比例进行的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与北
京安普分别持有艾普医学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傅和亮、史亚伦回避表决。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参与HIV医学
检验服务领域及投资相关优质标的公司,可为HIV感染者提供全病程健
康管理一揽子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加公司创新
药物的市场拓展能力,强化公司在抗HIV领域的市场优势,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方向。

相关风险提示:若艾普医学后续无法达到预期成长性或预期效益,将导
致本次投资存在受损的风险;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艾普医学可能会遭遇

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动、市场需求波动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可
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以及无法达成投资预期的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抗 HIV 领域战略规划,发挥公司在抗 HIV 领域的品牌、
资源及渠道优势,强化公司与北京安普在 HIV 医学检验服务领域的互补性及协同性,双方拟共同以现金方式合计向参股公司艾普医学增资 1,000.00 万元,其中
公司拟增资 35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北京安普拟增资 65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50.00 万元。双方为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与北京安普分别持有艾普医学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款拟专项用于赛立安生物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立安”)股权转让交易事宜,北京安普将其持有的赛立安 25%股权转让给艾普医学,股权转让交易相关款项总计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艾普医学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公司董事史亚伦为艾普医学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艾普医学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自此次交易往前追溯 12 个月(已剔除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且对外披
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艾普医学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金额累计为 0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情况说明

1、关联人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艾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10108MABWJ3ED3X

法定代表人 史亚伦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19 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 3 号院 21 号楼 2 层 203、204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