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1:03:44 股吧网页版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一鸣)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一鸣)

本人在 2025 年担任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完成换届,目前为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共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邵一鸣先
生、胡文言先生、戚啸艳女士,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并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

(三)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邵一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 年 3 月出生,1983 年毕业于
青岛医学院医疗系,1988 年获得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医学博士学位。邵一鸣先生 1989 年任世界卫生组织(WHO)全球艾滋病规划顾问,1993
至 1995 年任德国雷根斯堡大学研究员,1990 至 1992 和 1996 至 1997 任中国预
防医学科学院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病毒学研究所肿瘤病毒暨艾滋病
毒室副主任,1998 年至 2001 年任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副主任、艾滋病参比实验室主任,2002 年至 2019 年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专家、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病毒与免疫研究室主任,2019 年至 2022 年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专家,2023 至今任北京昌平实验室领衔科学家,现兼任 WHO 艾滋病毒耐药监测顾问、国际艾滋病治愈计划顾问,国际病毒命名委员会成员,美国微生物科学院院士。

(四)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参加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参加 委托参加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两次未参 会的次数



邵一鸣 10 10 0 0 否 3

在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执业经验,对相关议案提出合法、合理的独立性意见,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我认为,2025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并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