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9 17:08:41 股吧网页版
三未信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47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书面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锋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2025 年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成,根
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3 年、2024年、2024 年第二期、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述各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调整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调整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6.16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2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2、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2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2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36.16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