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新华,男,1965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
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1986
年 7 月至 1989 年 2 月,任山东大学经济系教师;1989 年 2 月至 1994 年 7 月,
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山东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2000 年 7 月至今,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始终恪守勤勉尽责之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够按时出席董事
会会议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并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在会议期间,本人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并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未发生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之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罗新华 8 8 0 0 否 6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出席全部会议。2025年,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审阅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公司定期的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四)现场工作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的契机,主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通过持续跟进,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定期报告编制、募集资金与超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重大事项保持及时、全面的了解。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等事项的落实进展,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监督与推进。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积极构建高效顺畅的交流机制。在日常工作中,管理层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全面地汇报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在董事会等会议召开前,确保会议文件材料准确、完整地提前送达,为独立董事充分审议提供准备时间。管理层认真听取并充分尊重独立董事提出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将其作为优化决策、完善治理的重要参考。通过上述举措,公司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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