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未信安”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三未信安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利和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5 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2025 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5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其董事、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2025 年度,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2025 年度,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2025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公司严格执行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