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6]00002094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91
审 计 报 告
德皓审字[2026]00002094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清越科技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关于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5011 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该调查涉及的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最终结论及行政处罚决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整体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德皓审字[2026]00002094 号审计报告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清越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二)”所述,2026 年 2 月 4 日(冻结文件为 2026
年 2 月 3 日),清越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冻结决定书》
(冻结决定书[2026]10 号),冻结清越科技 3 个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及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另外冻结清越科技 7 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冻结期限为 6 个月。本次冻结的 3 个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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