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22:01 股吧网页版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每人人民币2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岗位津贴;未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
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并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绩效评价应以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为依据。

三、 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绩效年薪发放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绩效年薪发放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高裕弟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绩效年薪发放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绩效年薪发放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裕弟回避表决。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四、 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3、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