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2 20:58:40 股吧网页版
源杰科技: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目 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6
议案二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7
议案三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2
议案四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3议案五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事宜
的议案 ...... 14
议案六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2议案七 :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
的议案 ...... 23
议案八 :关于修订及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5
议案九 :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27
议案十 :关于增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其薪酬标准的议案 ......28
议案十一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29
议案十二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31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二、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对所有已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股东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四、会议期间,与会者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对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在会务组处登记,由会议主持人通知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导致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

(二) 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 1265 号公司会议室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