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治理中的监督、决策与咨询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职委员,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小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兼法
律岗,2005 年 4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21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2024 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独立性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小伟 7 7 7 0 0 否 2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表决, 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 出席参加。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 原则,对所有议案认真审阅、审慎研判,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为公司经营发展提 出客观专业的意见建议,除需要本人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 案均发表明确表决意见并投赞成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全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5次会议,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续 聘、定期报告编制、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体系执行等事项进行独立审慎审 核,逐项提出审议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 出席1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的工作总结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提前审阅会议材料,重点核查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交易公允性及风险 可控性,切实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落到实处。
会前,本人均对各项议案及会议材料进行全面审阅、充分研判,结合专业 判断就议案背景、合规性、潜在风险及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等方面,与公司管
理层、董事会秘书进行充分沟通与必要问询,保障审议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审慎性。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按时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所有审议议案中均基于专业判断与审慎分析投出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与公司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