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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4 18:25:09 股吧网页版
慧辰股份: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人员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及其他相关媒体;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

(六)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六)公司文化建设;

(七)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九)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十)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召开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各种推介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

(五)业绩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广告、媒体、报刊、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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