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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23:51:49 股吧网页版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6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达环保”)近日与其他两家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客户签订总包合同,公司负责的范围是设备的设计、供货和现场指导服务。总包合同下,公司的合同金额合计为 2,547.55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81 亿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后合同具有约束力,在业主收到履约保函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上述合同顺利履行,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将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青达环保与其他两家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 PETRO VIETNAM LONG PHU
1 POWER PROJECT MANAGEMENT BOARD 签订了总包合同(以下简称“上述合同”)。
上述合同标的为 2×600MW 电厂的全套灰渣处理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建设,其中公司负责的范围是设备的设计、供货和现场指导服务,总包合同下,公司的合同
金额合计为 2,547.55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81 亿元(含税)。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上述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上述合同标的为 2×600MW 电厂的全套灰渣处理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建设,其中公司负责的范围是设备的设计、供货和现场指导服务,总包合同下,公司的合同金额合计为 2,547.55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81 亿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PETRO VIETNAM LONG PHU 1 POWER PROJECT MANAGEMENT BOARD
(越南油气隆福 1 号发电项目管理委员会)

2、企业类型:项目管理委员会

3、注册地址:越南朔庄省永州县隆福 A 社隆福电力中心。

4、主营业务:代表业主越南油气集团全面负责隆福一号热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和运营。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不适用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采购业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发包方:PETRO VIETNAM LONG PHU 1 POWER PROJECT MANAGEMENT BOARD
承包方 1:Petro Vietnam Technical Services Corporation (联合体成
员)

承包方 2:

Petro Vietnam Construction Joint Stock Corporation (联合体成员)
承包方 3: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2、合同金额

总包合同下,公司的合同金额合计为 2,547.55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81
亿元(含税)。

3、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

以电汇形式,按项目进度分阶段付款。

4、履行地点和方式

中国和越南,方式:设备设计、供货和现场指导服务。

5、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经双方签字后合同具有约束力,在业主收到履约保函后生效。

7、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就逾期交货、质量问题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内,合同双方如遇合同争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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