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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7:04:01 股吧网页版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邦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邦清)

作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积极地参与了公司的各项重大经营决策,积极地发挥了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邦清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博士。2005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
(副教授);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9 年 1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北京金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5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贝
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 年 9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

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本
人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 本年度应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孙邦清 12 12 12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各项
议案投赞成票,未有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外,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

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有效
监督了公司相关决策内容和程序方面的合规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利。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未有对可能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发生。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
阅提交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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