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3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内 是否有反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
北京清远顺合环保 2,800.00 万元 0.00 万元 不适用:前期不存在 否
科技有限公司 预计额度情形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不适用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达环保”)拟为北京清远顺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清远顺合”)特定项目执行中产生的履约义务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针对清远顺合在特定项目主合同、补充协议、技术文件、招投标资料及法律法规项下产生的履约瑕疵、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安全事故、违约罚款、损失赔偿等全部债务与义务,青达环保与清远顺合共同承担连带清偿与赔付责任。担保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完成。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北京清远顺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
上市公司持股情 控股子公司
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 青达环保持有 62.50%的股权;张绮持有 37.50%的股权
比例
法定代表人 王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107MA00D74F5Q
码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31 日
注册地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 65 号院主楼北座 2 号楼 11 层 1101
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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