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25 年 6 月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125.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宋哲:于 2022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暂未担任其他已完成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唐加威:于 2017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项目、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茂莱光学科创板 IPO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晓晨、陈彬彬、毕润涵、赵天浩、金桢栋、孙远、佟婧、倪好、陶家鹏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LOPTIC Corp.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 398 号
注册时间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 398 号
上市时间 2023 年 3 月 9 日
上市板块 科创板
经营范围 光学光电元件、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设计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25-52728150
邮政编码 211102
传真 025-52728150
公司网址 http://www.mloptic.com
电子信箱 investors@mloptic.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发行人最新股权结构和前十名股东情况
1、发行人最新股权结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52,800,00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