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凌华于 2023 年 9 月起担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我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 公司独立董事简历情况
凌华,女,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研究生。2010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目前担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
学院副院长。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1 月,在上海欣旺优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兼
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3 年 3 月至今,在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3 年 9 月至今,在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4 年 1 月至今,在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4 年 6 月至今,在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2.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事会次数
凌 华 10 10 0 0 4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我积极参加了股东
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我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我多次到公司现场交流,并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我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为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相应事项的规范运作发挥了智囊和参谋作用。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相应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子公司、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战略发展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 应参加 实际参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参
事姓名 会议次 加会议 加会 参加 应参加会 实际参加 加会 加会议
数 次数 议次 会议 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凌 华 6 6 0 0 0 0 10 1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和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了年度和中期分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事项。任职期间,我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我与公司聘任的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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