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20:30:03 股吧网页版
茂莱光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茂莱光学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
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2,03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0,896.22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1,134.18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出具了“中天运[2023]验
字第 9001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以下简称“IPO
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2 日

募集资金总额 92,030.4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1,134.18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41,134.18 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 状态时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101.18 2025 年 6 月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 90.41 2025 年 6 月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三、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 IPO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方式

公司将紧密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动态优化投资产品期限配
置,确保现金管理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及资金即时使用需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审议的额度为现金管理的上限额度,实际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