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6-006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事、高管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鹏季”)、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鹏翼”)、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鹏曦”)、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鹏骐”)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海东。常州鹏季持有公司股份为16,4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79%;常州鹏翼持有公司股份为 2,75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4%;常州鹏曦持有公司股份为 538,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常州鹏骐持有公司股份为 531,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以上持股平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和资本公
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总经理敖毅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34,106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0.47%。其中,持有的 52,000 股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且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OKAMOTO KUNINORI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28%。其中,直接持有的 32,000 股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且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公司董事姚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公司职工董事李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公司副总经理鞠文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公司股东刘海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公司股东樊昕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以上股份均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且已于 2025 年 7月 25 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常州鹏季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常州鹏季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2,976,28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297%,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具体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常州鹏翼、常州鹏曦、常州鹏骐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常州鹏翼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405,89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677%;常州鹏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137,4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568%;常州鹏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110,85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58%;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具体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敖毅伟先生、OKAMOTO KUNINORI 先生、李浩先生、姚剑先生、李宁先生、鞠文斌先生、林椿楠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敖毅伟先生、OKAMOTO KUNINORI 先生、李浩先生、姚剑先生、李
宁先生、鞠文斌先生、林椿楠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敖毅伟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15%;OKAMOTO KUN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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