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聚和材料履行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义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投证券对聚和材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届满,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503
法定代表人 刘海东
成立日期 2015 年 08 月 24 日
上市日期 2022 年 12 月 09 日
注册资本 2.42 亿元
注册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 6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 66 号
董事会秘书 林椿楠
联系电话 021-33882061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9,867,437.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0,132,562.2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ZF1136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保荐工作概述
国投证券担任聚和材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持
续督导工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保荐人
及保荐代表人对聚和材料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三)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四)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事项,督导公司合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五)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六)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七)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八)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募投项目调整与变更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和“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保荐人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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