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 2025-042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以支付薪酬等相关费用,该部分资金等额划转情况视同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同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生效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过往等额划转的情况予以确认。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676,104.7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323,89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50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于2020年6月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以及于2020年6月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海姆泊芬美国注册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光动力药物创新研发持续发展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相应变更原项目可使用募集资金余额至新项目,调整新项目可使用
状态截止时间为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1 日 于 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5)。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募集资金计划 截至2025年10 月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30 日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海姆泊芬美国注册项目(变更前) 23,000.00 7,371.72
1 光动力药物创新研发持续发展项目(变更后) 18,154.61 -
2 生物医药创新研发持续发展项目 注 24,000.00 24,830.75
3 收购泰州复旦张江少数股权项目 注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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