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期内(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敏,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 年 12 月毕业
于中国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报告期内任公司独立董
事。1991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中国电建集团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财
务部会计、社会保险部副主任、财务部主任;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四
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二部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四
川兴诚信联合会计事务师所副所长;2005 年 8 月 2024 年 12 月,任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执行合伙人、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控与技术支持委员会委员;2005 年 8 月至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所长。现兼任成都中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 年 4 月起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35)
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且客观的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各项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相关文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任期内,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在任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杨敏 6 6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参加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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