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索辰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考《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组,由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投资
评审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3)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组负责做好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
关方面的资料:
(1)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
况等资料;
(2) 由投资评审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备
案;
(3) 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投资协议、合同、章程及可
行性报告等报投资评审组;
(4) 由投资评审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交
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
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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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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