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3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朋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无锡芯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相关治理制度亦作 出相应修订。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 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修订前 修订后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原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经中国证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20万股,于2020年7月22行人民币普通股2,820万股,于2020年7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原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原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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