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风先生,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 8 月至 2003 年 4 月,就职于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任书记员;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2 月,就职于无锡崇宁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7 年 2 月至 2011
年 9 月,就职于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1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江苏
海辉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我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
2025 年度,我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 2 次会议。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本人履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 2 次,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会议次 实际参加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数 次数
议
李风 2 2 0 否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
独立董 应 参 实 际 应 参 实 际 应 参 实 际
应参加 实际参
事姓名 加 会 参 加 加 会 参 加 加 会 参 加
会 议 加会议
议 次 会 议 议 次 会 议 议 次 会 议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李风 0 0 0 0 0 0 2 2
3、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履职期间应参加股东会 1 次。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参加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李风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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