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3 21:01:03 股吧网页版
芯朋微:公司章程修正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章程 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连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1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总数的1/2。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七】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
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
事一名。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