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旭东,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秉持勤勉、尽责、诚信、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的规范化与专业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旭东,男,196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现为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获四川省第 14 次哲学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财政部优秀论文二等奖、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目前兼任成都万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重大业务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任何因素,能够依法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列席股东会
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陈旭东 4 4 0 0 3
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基于本人的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积极参与了相关议案的审议讨论,并就专业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致力于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合法有效。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依法合规地行使了表决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提升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与效率。根据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与履职经验,本人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审计委员
会召开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
此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
在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于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参加的会议,具体包括: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会议期间,本人基于专业判断,积极深入地参与了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审议,并就关键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慎的意见。经核查,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有审议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决策过程合法、合规、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的便利性,通过视频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往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保持高频、密切的联系,确保能够及时获取公司运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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