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 天微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
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送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08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或“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
年报显示,公司 2025 年净利润扭亏为盈,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4.55 万元,较上一年度的 1,586.48 万元由正转负。分季度来看,一至四季
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584.84 万元、1,192.34 万元、1,019.84 万元和-383.68 万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91.40 万元、158.64 万元、-1,252.26万元和 1,500.47 万元,季度变动趋势明显背离。
请公司:(1)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采购模式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期初期末变动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增长、利润扭亏为盈但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2)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季节性特点、上下游信用政策、结算政策等,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季节性波动较大且与净利润趋势相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回复:
(一)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采购模式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期初期末变动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增长、利润扭亏为盈但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
1、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采购模式及付款条件
(1)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状况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作为军工整机厂或者总体单位的配套商,主要客户为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公司信用政策依据合同约定的信用条款及相关政策执行。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的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2025 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的信用期及结算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 合同约定结算 是否放
称 合同约定信用期 方式 实际结算方式 宽信用
政策
A 单位 发票挂账后 90 天付款 兵财商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否
产品验收合格入库挂账后三个月付 主要是商业承
B 单位 款 电汇或承兑 兑汇票,有少 否
量是银行转账
合同生效后,用户支付公司 40%开
工款;进入总装后,支付 40%作为
进度款;完成军检验收后,支付 15%
作为进度款;剩余 5%作为质保金尾
款。若发生合同违约,则按合同价 商业承兑汇票
E 单位 款 95%办理结算,待违约处罚处置 — 和银行承兑汇 否
完后,再据实办理尾款。货到验收 票各一半
合格后,公司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用户在收到军方或总体单
位预付款/货款(含进度款)后,按
照相同比例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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