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慧智微
股票代码:688512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慧 指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智微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大基金二期
本报告书 指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01-6
法定代表人 张新
注册资本 20,41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1N9JK2F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
经营范围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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