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1:50:12 股吧网页版
慧智微:2025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司代码:688512 公司简称:慧智微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 条第(二)项的标准上市,上市时尚
未盈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01.49 万元,尚未实现盈利。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国内射频前端行业国产替代进程加快,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持续承压,毛利空间未能完全释放;同时公司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为布局新一代前沿通信技术仍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叠加成本规模效应尚未充分显现。因此,公司尚未达到盈亏平衡。

公司紧跟射频方案高集成化、高端化演进趋势推进产品迭代,不断完善射频前端产品布局,尽管目前尚未实现盈利,但经营质量已显著改善,营收规模大幅增长且亏损持续收窄,核心高端产品实现量产出货,国内外头部客户拓展稳步推进并持续深化合作,为扩大营收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持续提高研发效率,优化产品结构和成本管控,进一步改善毛利水平,努力提升经营水平,以期尽快实现盈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李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91,849.36万元,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改善经营业绩。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58

第五节 重要事项......8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127

第八节 财务报告......128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备查文件目录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