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 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区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
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954 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 )审 计 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
元。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 ,信 息 传输 、软 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 ,农 、林 、牧 、渔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 ,建 筑 业,房地产 业 ,租 赁 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 业 ,交 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 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 质 、业 务 能力 、诚 信 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 ,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2025 年 4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27 日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 题 、重 要 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 点 、人 员 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4 日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 ,切 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 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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