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43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10 2025/6/11 2025/6/11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和回购专户股份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76,532,256 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2,598,002 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 173,934,25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4,791,729.22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76,532,256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2,598,002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 173,934,254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注 1: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即:按照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
注 2: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43 元/股,因此,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总 数 × 实 际 分 派 的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 总 股 本
=173,934,254×0.43÷176,532,256≈0.4237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237)÷(1+0)=
(前收盘价格-0.4237)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10 2025/6/11 2025/6/1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公司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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