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等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事项系公司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修订和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共 25 项,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15 项公司治理制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共 10 项公司治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各项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前次受让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阳”)原股东股权将公司间接持股比例由 11.36%提升至 30.68%的基础上,公司持续看好上海超阳创新药管线及创新药团队的发展,拟加大对上海超阳的战略投资,实施控股上海超阳,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实施步伐,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公
司对上海超阳的审计、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王颖女士、赵立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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