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李卫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李卫锋、程增江、方芳
202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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