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尽职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委员组成的议案》,选举方芳女士、彭龙先生、程增江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方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的职务,补选李卫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时任命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方芳女士、程增江先生、李卫锋先生组成,其中方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
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席,具体如 下:
序 重要意见和 其他履
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建议 行职责
情况
第 四 届 审 计 经过充分沟
1 2025.2.14 委员会第1次 审议《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计划》 通讨论,通过 无
会议 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
第 四 届 审 计 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 经过充分沟
2 2025.4.14 委员会第2次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通讨论,通过 无
会议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议案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2025
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 2025 年二季度
审计计划》
第 四 届 审 计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 经过充分沟
3 2025.8.8 委员会第3次 报表的议案》《2025 年二季度工作 通讨论,通过 无
会议 总结及 2025 年三季度审计计划》 议案
第 四 届 审 计 审议《关于启动选聘公司 2025 年会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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