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一、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写完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 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 388 弄 18 号楼 1F 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史清先生
(五)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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