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草案公告
(万股) 的比例 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许勇兵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0.79 1.13% 0.01%
首席技术官
2 黄婕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4 1.49% 0.01%
副总裁
3 柴晓霞 中国 首席财务官 0.83 1.19% 0.01%
小计(3 人) 2.66 3.80% 0.03%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张棪棪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50 0.72% 0.01%
2 车文毅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59 0.84% 0.01%
3 刘亚欢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71 1.02% 0.01%
小计(3 人) 1.80 2.57% 0.02%
三、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 64.04 91.48% 0.80%
他人员(124 人)
四、预留部分 1.50 2.14% 0.02%
合计 70.00 100% 0.88%
注:1、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将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4、预留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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