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本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计小青女士、独立董事王欣女士、非独立董事唐晓峰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计小青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和
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2025 年 2 月 24 日 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关于启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
有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案》;2、《关于续聘 2025 年度 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
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 审议。
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内审部 2025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8、《关
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关于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
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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