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36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2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
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3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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