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 号)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02.7296
万股,发行价格为 7.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350,452.16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6,554,441.6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796,010.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天健验〔2021〕7-53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093.38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153.51 万元。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6,235.05
减:发行有关费用 6,655.44
募集资金净额 19,579.60
减:募投项目支出 19,093.38
其中:2025 年募投项目支出 5,541.35
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67.29
其中:2025 年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6.5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53.51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 1,153.5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 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 年 6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截至
202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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