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
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经现场检查发现,在经营业绩方面,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6,136.28
万元,同比增长 3.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26.48 万元,同比增长 1.05%;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 51 亿元(含税),同比增长 70%。公司业绩呈现复苏趋势,在手订单充足,为后续业绩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受下游锂电行业景气度提升影响,公司 2025 年收入及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赢合科技、杰普特、利元亨基本一致。2025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7.79%,较去年同期下降 2.23 个百分点,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所致。
高精密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2 年下半年建设完成,2025 年收入已达到满产时的预期收入,但净利润低于满产时预期效益,主要系受设备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且公司费用率有所增加所致。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包括生产基地(一期)厂房的购买、生产基地(三期)的建设及运营及技术中心(四期)的建设,截至 2025年 5 月,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对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进行效益核算,因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因此 2025 年尚未达到完全达产时的预计效益。高精密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已于 2025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因此 2025 年尚未达到完全达产时的预计效益。
同时,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数字化运营中心建
设项目”原计划于 2026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工程施工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数字化运营中心基建完工时间晚于预期,同时受 AI 算力需求激增驱动,存储等算力基础设施市场供应目前偏紧,硬件采购交付周期有所延长,项目开发测试时间也相应拉长,综合影响导致本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与原计划存在一定差异。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已敦促贵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贵公司已于 2026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数字化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7 年 7 月。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针对公司 2025 年度毛利率下滑事项,保荐人提请上市公司充分关注导致相关情形出现的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切实提升盈利水平,并建议上市公司充分披露业绩下滑的相关风险。
针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保荐人建议贵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